2024年度,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公司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转和稳健发展。现就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3次股东会,依法、公正、合理地安排股东会议程和议案,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履行职责,认真执行了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委员会工作细则召开会议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召开 2次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审工作总结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审议公司定期报告、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选举评标委员会委员以及与外审机构沟通审计工作计划和进展等。战略委员会召开 1次会议,选举陈炜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进行独立判断并发表意见,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合理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等20项公司治理制度,为构建系统化、规范化的公司治理体系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多渠道开展投资者交流活动,通过邮箱、投资者咨询电话、现场股东会、业绩说明会、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多渠道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让投资者更加便捷、及时地知悉公司情况,有效维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8,748.04万元,同比下降 1.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67.18万元,同比上涨1.99%。
公司锚定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目标,发挥中外文化交流优势,为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贡献力量。
公司以知识应对时代变迁,立足中国观察时代变革,每年均有数百部图书荣获各连续多年入围“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中信书店多次获评“示范书店”“最美书店”。公司品牌影响力再创新高,在吸纳顶尖人才、汇聚头部资源、繁荣产业生态等方面优势显著。
2024年公司在全国图书零售市场中保持首位。公司秉持“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初心为人民出好书,以全球视野构建开放体系,持续完善选题机制。报告期内,公司在商业经管、科技前沿、科普新知、学术人文,以及流行动漫等领域,签约了系列重点选题,进一步拓展国际组稿新模式。公司经管社科类图书的优势显著,品效实现大幅提升。自去年发布动漫文创战略以来,动漫图书已跃升至市场第二位,公司持续扩大与头部动漫游戏影视IP联动,签约《黑神话:悟空》《哪吒之魔童闹海》衍生图书出版权,将于2025年一季度面市,预售火爆。少儿文化集团在保持图书出版市场第二的基础上,构建“多元立体阅读体系”。
公司持续推动构建高效闭环的新发行体系,打造以用户为核心的分层分类传播矩阵。政企渠道实现与关键重要客户的多品类、多业态深度合作。新媒体自播持续树立书业标杆,领先优势明显。在渠道与营销复杂多变、加速迭代的趋势下,公司依托中信集团协同优势,持续拓展合作版图,构建共赢生态。公司营销策略日益精细化、垂直化,数据驱动的营销模型不断优化,渠道把控与控价能力稳步提升。
公司数智服务业务聚焦国家战略重点议题和产业升级需求,C端B端双管齐下,提供数智化知识产品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收入同比2023年实现稳定增长。
中信书店定位城市文化空间运营服务商,聚焦商旅消费、城市文化消费、潮流消费三大消费场景。年内创新孵化策展和动漫主题新模式。通过优化调整店面、打造专业人才队伍、筑牢策划力和供应链专业能力、扩大新媒体矩阵等举措,实现盈利水平有效提升。
公司始终秉持创新发展理念,积极拥抱科技变革,自数智出版平台上线以来,公司出版发行全流程关键环节提效显著,并逐步应用于其他数字内容和学习产品,已搭建AI视频创作工作流,构建出版知识库体系,为业务发展注入全新动力。
公司数智出版夸父AI平台获中宣部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新闻出版业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应用案例”。
公司致力于成为科技驱动的、影响力世界一流的文化传媒和智库集团。在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征程中,全力铸就“优质内容创作”与“智能化的知识库” 两大核心竞争力,发挥促进世界文明交流互鉴、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提升中国文化全球影响力的核心功能,努力成为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力量。
公司将推动“十四五”至“十五五”战略规划衔接,在“十四五”期间战略发展成果基础上,以“文化强国主题出版”为引领,进一步实施“新经济出版工程”,做优做强出版主业;升级“数智内容平台工程”,发挥财经资源优势,深化数智服务业务,构建智库体系;升级“文化消费生态圈工程”,围绕中华优秀文化和动漫IP向创意创作、设计生产、推广销售、衍生运营做延展。坚定不移地以改革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深化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对公司全业务、全链条的赋能升级。以市值管理为导向,优化资源配置,内涵增长与外延并购双轮驱动,加速进阶发展新场域。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进行2024年度工作述职。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重大变动说明:(1)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比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赎回理财产品的影响;(2)应收票据同比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的影响;(3)其他流动资产同比增加1,455.48%,主要系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加的影响;(4)开发支出同比增加86.19%,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加大开发投入的影响;(5)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比减少 100.00%,主要系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司因未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使得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的影响。
重大变动说明:(1)减值损失同比增加54.48%,主要系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减值计提政策,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增加的影响;(2)投资收益同比增加82.60%,主要系报告期合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的影响;(3)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100%,主要系报告期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减少的影响;(4)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77.45%,主要系报告期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支出减少的影响;(5)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200.97%,主要系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司因未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使得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的影响。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 50%以上,公司 2024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120,371,280.05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235,013,754.86元。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因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20,371,280.05元。
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90,151,5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8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468,181.77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据2025年度经营计划,对2025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估算。同时,公司对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具体如下: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集团”)、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信有限”)及其下 属公司、合营、联营企业
图书、 版权及 其他与 日常生 产经营 相关的 商品、 材料、 设备等
说明:①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商品主要为图书,向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是与公司主营相关的文化活动,购买关联方商品、接受劳务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合作。鉴于中信集团和中信有限下属公司众多,且向公司购买图书或提出劳务需求的计划具有不确定性,故在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等处未列明关联人明细,仅以“中信集团、中信有限及其下属公司、合营、联营企业”列报;②购买关联方理财产品的预计额度为任一时点使用资金的最高额度,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年发生金额为2024年任一时点购买关联方理财产品的最高额;③关联存款业务,上年发生金额为2024年期末存款余额,2025年预计金额为日最高存款限额,且预计金额的额度可由关联方共同使用。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内容和金额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图书、 版权及 其他与 日常生 产经营 相关的 商品、 材料、 设备等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达到预计金额的 80%,主要是因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 司基于原有业务类型考量,与关联方可能签署合同 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 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 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上述实际发生按照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确定,与预计 存在较大差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也不会对公 司造成不利影响。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实际发生额未达预计金额的80%,主要是公司预计 时按照最高额预估,实际发生按照公司日常经营需
要确定,与预计差异较大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说明:①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商品主要为图书,向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是与公司主营相关的文化活动,购买关联方商品、接受劳务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合作。鉴于中信集团和中信有限下属公司众多,故在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等处未列明关联人明细,仅以“中信集团、中信有限及其下属公司”列报;②公司向关联人租入房屋的实际发生金额包括公司作为承租方于当年确认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的租金支出。③购买关联方理财产品的预计额度为任一时点使用资金的最高额度,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实际发生金额为2024年任一时点购买关联方理财产品的最高额;④关联存款业务,预计金额为日最高存款限额,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024年期末存款余额。
上述关联人中,中信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有限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等公司均为中信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郁栞文化生活(苏州)有限公司及北京华普亿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